榆中县四所学校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方

2022/9/2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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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文成小学

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文成小学是一所县属公办完全小学,座落于榆中县城文成路92号。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在“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文化引领下,力行“文以致美、德以化成”之校训,深化“以博立教、以雅立范”之教风,加强教师品德与能力修养,致力于培养“博雅”教师团队。着力培养“美善”学生,构建“文韵雅成”的课程体系,推行“乐雅”课堂,营造出学校独有的文化氛围。现根据年榆中县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我校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片区内居住的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文成小学招收县城文成路以南、大成路与文成路交叉十字以东以北至太白路(劳保大厦站至兴隆路口站)以南地区县城户籍学生和城关镇城关村、南关村户籍学生,部分北关村户籍(太白路以南村社)学生和上汉村户籍学生。

三、招生人数

根据年榆中县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成小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共计人。

四、招生时间及地点

(一)年8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我校片区内第一批次县城户籍儿童:有户有房、有户无房(不含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情况)适龄儿童在德成楼一楼登记。

(二)8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以博雅小学招生通知为准),我校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在博雅小学登记,如果我校第一批次报名结束,有空余学位,8月18日将根据博雅小学第二批随迁子女有证有房儿童登记表,进行摇号报名。

(三)8月21日上午8:30在学校后操场公示录取名单,家长有序领取入学通知书、开学资料及报名证件原件,8月25日上午8:10一年级新生到校上课。

五、招生事项

(一)招生顺序:学校依据学位空额,按照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批次:县城户籍儿童

顺序一:片区内有房有户、有户无房(不含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随迁子女

顺序二: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县城购买住房且已交房(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临时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招生入学凭证)。

顺序三:有房儿童(第一类)。监护人持有县城购买房屋的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且已交房。

顺序四:有房儿童(第二类)。监护人持有县城购买房屋的房产证明或者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但还未交房。

顺序五: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我校片区居住证。

(二)登记报名时一名适龄儿童只允许一位家长入校,监护人携带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所有复印资料按顺序装订,封面上写清楚家长及孩子姓名,联系电话)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所有挂靠户口一律不予认可。

(三)初审通过登记注册后,学校将对家长提供的户口本、房本,联合派出所、房管所进行二次核验,核查无误后下发录取通知书。提供虚假户口或房本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家长自己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按时报到,逾期不再补报。

温馨提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位家长必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隔排队、进入校园出具彩色打印健康出行码,配合学校安全组测温。

榆中县一悟小学

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为了确保年新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榆教发〔〕号《榆中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榆中县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现将榆中县一悟小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根据榆教发〔〕号《榆中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榆中县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榆中县一悟小学招收县城太白路(劳保大厦站至兴隆路口站)以北、大成路以东、纬七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南以东至纬七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十字以南以西地区学生,部分北关村户籍(太白路以北村社)学生。

三、招生人数

根据榆教发〔〕号《榆中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榆中县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榆中县一悟小学年一年级新生计划招生6个班,共计名同学。

四、招生时间:

年8月16日—20日。

8月16日至17日上午,片区内“有房有户”和“有户无房”适龄儿童进行登记;8月17日下午至18日,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进行登记;8月19日分类按序招生;8月20日公布录取名单。

适龄儿童家长带户口薄、房产证、预防接种证、所属卫生院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装入文件袋内,并在封面注明家长及儿童姓名;户口薄复印件以主页、户主页、儿童父亲或母亲页、入学儿童页顺序复印在1张A4纸上,并在右上角空白处写清楚家长及孩子姓名、联系电话)及时到学校办理登记。

五、招生办法

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榆教发〔〕号《榆中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榆中县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人房户一致”原则制定我校招生方案,遵照以下流程审核适龄儿童证件等资料,开展招生工作。

第一批次:县城户籍儿童

招生范围内有房有户(包括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有户无房(户口在片区内且租住在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随迁子女

第一顺序: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县城购买住房且已交房(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临时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招生入学凭证)。

第二顺序:有房儿童(第一类)。监护人持有县城购买房屋的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且已交房。

第三顺序:有房儿童(第二类)。监护人持有县城购买房屋的房产证明或购买正式合同但还未交房。

如遇学校学位不足时,可根据实际进行电脑派位等方式招生。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如遇县城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招生录取时,则由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县城周边学校学位空额情况调配入学。如不愿到调配的学校就读且未办理居住证的,视作放弃在县城及周边学校入学资格,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自年秋季学期始,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

六、招生地点

榆中县一悟小学敏行楼一楼

七、报名事项

(一)报到须知

1.凡进校家长(不带儿童)必须佩戴口罩在学校门口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相互保持1米距离,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安排,在指定地点审核资料,进行信息登记。

2.排队等候家长保持1米距离,不得扎堆拥挤。完成登记的家长不得在校园逗留,必须尽快离开学校。

3.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视学位空额情况由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4.请家长相互转告按时报到,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料审核

登记注册并上交资料后,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学校将对家长提供的户口本在派出所进行核查、房产证在房管所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统一归还,提供虚假户口、房产证者,取消孩子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家长自己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榆中县博雅小学

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方案

各位家长:

根据榆中县教育局《关于年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教发〔〕号)文件精神,现将榆中县博雅小学招生情况和相关要求告知如下,请相关家长到时带领相关证件准时注册报到。

一、博雅小学招生班级和学生数。

榆中县博雅小学年秋季招生人,班级6个班。

二、博雅小学招生年龄。

年秋季一年级学生招生年龄为6周岁(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博雅小学招生范围。

大成路与文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至纬八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西以南地区(主要小区有石油公司家属楼、紫金家园、一中家属院、管理局家属院、兴隆小区、亨威璟苑A区、万象新城、陇翔苑等)县城户籍、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学生。学位仍有空缺时,招生文兴路与榆兴路交叉路口以南以西(含陇翔苑)地区进城务工人员有房有证、有房无证、无房有证随迁子女。

四、博雅小学具体招生办法。

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榆中县教育局关于年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国家教育部有关就近入学招生的原则,按照房户一致制定我校招生方案,按照以下规定审核适龄儿童证件等资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开始后家长务必按条件准时报到,如果不在安排时间内报到登记视为放弃博雅小学就学机会,后果家长自负,学校不再补报。

第一批次:县城户籍儿童

①招生时间:年8月16日——17日两天,逾期后果家长自负。

②招生范围:大成路与文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至纬八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西以南地区(主要小区有石油公司家属楼、紫金家园、一中家属院、管理局家属院、兴隆小区、亨威璟苑A区、万象新城、陇翔苑等)县城户籍儿童。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装档案袋。

③报名录取流程:报名时先在校门口排队领号,再审核所有原件符合条件后,再进行登记。

第二批次: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儿童(有学位空额时执行)

①招生时间:年8月16日——17日两天,逾期后果家长自负。

②招生范围:大成路与文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至纬八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

西以南地区(主要小区有石油公司家属楼、紫金家园、一中家属院、管理局家属院、兴隆小区、亨威璟苑A区、万象新城、陇翔苑等)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儿童。(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临时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招生入学凭证)。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装档案袋。如遇第二顺序招收学生学位不足时,可根据实际进行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③报名录取流程:报名时先在校门口排队领号,再审核所有原件符合条件后,最后进行登记。

第三批次:大片区内有证有房、有房、有证儿童(有学位空额时执行)

①招生时间:年8月18日全天,逾期后果家长自负。

②招生范围:文兴路与榆兴路交叉路口以南以西(含陇翔苑)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有证有房、有房、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县城购买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临时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招生入学凭证)。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装档案袋。如遇第三顺序招收学生学位不足时,可根据实际进行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③报名录取流程:报名时先在校门口排队领号,再审核所有原件符合条件后,再进行登记(依次进行有证有房、有房、有证儿童登记)。

自年秋季学期始,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

五、博雅小学招生时间及注意事项。

1.招生时间:年8月16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是摸底登记预报名,遇到电脑派位,报名现场告知大家。8月19日审核资料,公布录取名单,8月25日早上8:00到校报名。审核资料时适龄儿童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我校招生对象。

2.报到注册时监护人要携带孩子和监护人同在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复印要求:正面是学生和户主信息,背面是父亲和母亲信息)、接种证及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装入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右上角写清楚孩子的姓名、监护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号码,学校核查之后所有证件于开学后下发。

3.由于疫情防控工作,报到过程中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请家长和孩子全程佩戴好口罩,依次1米的间隔排队,进校门口出示健康码,不要拥挤,根据各自的报名时间段,排队领号后,依次报名。

榆中县朝阳学校

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县教育工作会议要求,依法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着力解决“择校”、“大班额”问题,根据兰州市教育局《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榆中县教育局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榆教发号)等文件精神及榆中县教育局年县城小学报名登记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年朝阳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教育局文件精神,按照“免试就近、全纳平等、规范公平”的原则进行。

二、招生政策及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符合教育局划片范围内的榆中县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二)招生计划

根据榆中县教育局《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年榆中县朝阳学校一年级共招收8个班,每班45人,共计招收人。

(三)招生划片服务范围

1.纬八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至纬七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东(主要小区有李家庄棚改区、家轩花园、金绒尚都、翰林院、恩玲中学家属院、法院检察院家属院、阡陌园住宅小区)及纬七路以北地区县城户籍。

2.文兴路与榆兴路交叉路口以北以西至纬七路以北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原籍户口簿等)。

3.金家圈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和榆中县教育局年招生《实施意见》精神,招生工作按照“人房户一致”原则分批次完成。

第一批次:县城户籍儿童

(1)入学条件:根据榆中县教育局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片区内学生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儿童预防接种证三种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朝阳学校登记入学。

(2)招生顺序:学校将按照有房有户(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有户无房(户口在片区内且租住在片区内)的顺序招生。

(3)报名流程

登记审核:符合条件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预登记、审核材料。

招生入学:学校按照顺序对条件审核通过的县城户籍儿童依次录取,如遇学位不足,学校将按照落户、购房时间先后次序进行内部排序,然后依次录取,分配学位招满为止。超计划及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房户不一致”儿童学校将不再录取,由榆中县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统一调配入学。

第二批次:随迁子女

如遇学校分配学位招生人数不足情况,学校将按照榆中县教育局《实施意见》进行第二批次招生。

(1)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需提供监护人县城居住证、本人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三种证明材料,已在县城购房的家庭,还要准备房产证或与房产开发公司签订的正式购房合同等备用材料。

(2)招生顺序:学校按照学位空额,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招生。

第一顺序:有房无户儿童。监护人持在县城购买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临时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招生入学凭证),监护人可持正式购房合同、户口簿、预防接种证进行登记。

第二顺序: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监护人尚未领取到县城居住证,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在各批次、各类别儿童招生完毕后,如仍有学位空额,可根据学位空额情况,依据凭证签发时间顺序调配入学。

(3)报名流程

登记审核:随迁子女凭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登记审核,如因学位限制,无法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全部录取,则按照购房时长、居住证签发时长等因素进行内部排序,依次录取,分配学位招满为止。超计划儿童学校将不再录取,由榆中县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统一调配入学。

四、预登记时间及排队登记要求

1.预登记时间:年8月16日。逾期不登记信息者按照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对待。

2.凡进校家长必须佩戴口罩在学校门口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相互保持1米距离,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安排,在指定地点审核资料,领取预登记档案袋及编号,然后进行信息登记。

3.排队等候家长保持1米距离,不得扎堆拥挤。完成登记的家长不得在校园逗留,必须尽快离开学校。

五、资格审核

年8月17—19日,通过与相关部门对接等形式进行审核,凡有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本校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于8月20日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发入学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

年8月21日、22日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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