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法院调解促执保障农民工合法权
2023/7/18 来源:不详彭洋医生 http://m.39.net/pf/a_4305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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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登县法院东区法庭对29名农民工起诉福建某公司、张某、梁某、满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福建某公司承包了永登某公司位于上川镇的项目工程,该29名农民工跟随满某在该项目工地干活,张某、梁某系福建某公司该项目工程的负责人员。工程结束后,福建某公司对农民工劳务工资进行了结算并出具了欠条,在公司盖章并承诺还款时间的欠条上,满某、梁某也部分签字证明。到约定还款日期,福建某公司并未依约还款,无奈之下,29名农民工只能将其诉至东区法庭。
开庭当天,满某、张某未到庭,福建某公司表示发包方的工程款正在沟通支付中,能够在10月中旬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经法庭工作人员向到庭当事人释明合同关系和权利义务后,各原告当庭撤回了对张某、梁某、满某的起诉,并与福建某公司达成了年10月15日之前支付工资的调解协议。之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福建某公司,协助提供、更换农民工银行卡号,督促履行调解协议。现该29名农民工工资已履行到位17万余元,占总调解标的的84%,剩余3万余元,经福建某公司与当事人沟通同意延期履行。
永登县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领域案件,尤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秉持调解优先原则,切实解决群众“急愁难判”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后,永登县法院将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注重用好调解手段,力争办一件、结一件、执行到位一件,全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系紧护薪安全带,让司法为民更护民。
原标题:《永登县法院:“调解+促执”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