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一悟小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方

2022/7/11 来源:不详

榆中县一悟小学

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为了确保年新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榆教发〔〕号《榆中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榆中县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现将榆中县一悟小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根据榆教发〔〕号《榆中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榆中县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榆中县一悟小学招收县城太白路(劳保大厦站至兴隆路口站)以北、大成路以东、纬七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南以东至纬七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十字以南以西地区学生,部分北关村户籍(太白路以北村社)学生。

三、招生人数

根据榆教发〔〕号《榆中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榆中县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榆中县一悟小学年一年级新生计划招生6个班,共计名同学。

四、招生时间:

年8月16日—20日。

8月16日至17日上午,片区内“有房有户”和“有户无房”适龄儿童进行登记;8月17日下午至18日,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进行登记;8月19日分类按序招生;8月20日公布录取名单。

适龄儿童家长带户口薄、房产证、预防接种证、所属卫生院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装入文件袋内,并在封面注明家长及儿童姓名;户口薄复印件以主页、户主页、儿童父亲或母亲页、入学儿童页顺序复印在1张A4纸上,并在右上角空白处写清楚家长及孩子姓名、联系电话)及时到学校办理登记。

五、招生办法

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榆教发〔〕号《榆中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榆中县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人房户一致”原则制定我校招生方案,遵照以下流程审核适龄儿童证件等资料,开展招生工作。

第一批次:县城户籍儿童

招生范围内有房有户(包括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有户无房(户口在片区内且租住在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随迁子女

第一顺序: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县城购买住房且已交房(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零时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招生入学凭证)。

第二顺序:有房儿童(第一类)。监护人持有县城购买房屋的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且已交房。

第三顺序:有房儿童(第二类)。监护人持有县城购买房屋的房产证明或品房购买正式合同但还未交房。

如遇学校学位不足时,可根据实际进行电脑派位等方式招生。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如遇县城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招生录取时,则由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县城周边学校学位空额情况调配入学。如不愿到调配的学校就读且未办理居住证的,视作放弃在县城及周边学校入学资格,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自年秋季学期始,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

六、招生地点

榆中县一悟小学敏行楼一楼

咨询

七、报名事项

(一)报到须知

1.凡进校家长(不带儿童)必须佩戴口罩在学校门口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相互保持1米距离,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安排,在指定地点审核资料,进行信息登记。

2.排队等候家长保持1米距离,不得扎堆拥挤。完成登记的家长不得在校园逗留,必须尽快离开学校。

3.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视学位空额情况由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4.请家长相互转告按时报到,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料审核

登记注册并上交资料后,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学校将对家长提供的户口本在派出所进行核查、房产证在房管所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统一归还,提供虚假户口、房产证者,取消孩子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家长自己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榆中县一悟小学

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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