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采伐榆中县林木张某不服一审判决
2022/5/6 来源:不详来源:甘肃高院
4月28日,省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第一起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上诉人张某委托代理人到庭,省检察院、兰州市检察院派员出庭。经过核对当事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等法庭审理环节后宣布休庭,法庭将进一步核实相关事实后择日宣判。
因张某涉嫌采伐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下坪村黄河北岸的林木,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兰州市检察院向甘肃矿区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决张某承担补植树木棵以及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向省法院提出上诉。
生态环境保护是事关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头等大事,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存续的根本基础。省法院将始终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力度,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保护我省生态环境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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