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榆中县棚户区改造圆百姓安居梦

2022/9/5 来源:不详

10月25至26日,甘肃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会在榆中县召开,与会领导和各界代表对榆中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榆中县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抢抓政策机遇,聚力推动实施,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普遍提升。

抢抓机遇赢得政策支持

记者从榆中县政府获悉,年前榆中县城仅新建5个高标准规模化住宅小区,新增住宅面积仅68万平方米,年均新增商品房可销售面积仅为10万平方米,全县20至30年以上楼龄的住房约占80%。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榆中作为兰州城市副中心的确定及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县”“产城融合试点县”的成功创建,县域内城市人口逐年增加(全县常住人口56万人,城市人口20万人),在县城购房的人数持续增加,住房刚性需求持续旺盛,县城出现“一房难求”“一房难租”等现象,群众对改善居住环境的呼声日益高涨。

为此,该县委、县政府顺应民心民意,抢抓政策机遇,加快实施棚改工程,多渠道解决干部群众住房问题,将上世纪户砖混住宅楼及D级危房统办楼纳入棚改范围,新建御景苑等30个小区住宅套,其中实施棚改项目11个,新建安置房套.43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房小区19个套,住宅面积92.52万平方米。

以人为本安置方式“尊重民意”

按照“房产状况清、动迁面积清、补偿数量清、群众意愿清”的原则,榆中县将房屋破旧程度较严重和群众改造意愿率高的优先列入棚改计划。在安置户型和安置楼位的选择上最大限度顺应群众要求和愿望,将最好的地块、楼位、户型、配套等优先放在安置区,所有棚改小区都配建幼儿园、老年人活动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

在补偿标准上“能高则高”,榆中县坚持把棚改政策的着力点倾向于低收入人群,科学确定房屋征收价格和补偿类别标准。如政府路片区住户拆迁过渡费为每月20元/平方米,商业房歇业费为每月元/平方米,搬家费为元/每户,安置房面积按照建筑面积换套内面积执行,并对原小区内的砖混碳房和车库按照4元/平方米进行评估补偿,居民装修评估平均每户达5万元左右,最高达10万元以上,做到“能高则高”。

在补偿范围上“客观公正”。榆中县本着“尊重历史,有情操作”的原则,对历史形成的房改房、无证房、事实上的营业房和手续不全房产进行合理补偿。对城中村改造项目,按照人均50平方米进行安置,对超出面积按重置价补偿,对抢搭抢建的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对涉及的安置房地块,由县建投公司按照出让土地挂牌取得,确保安置户%房屋产权。

统筹规划健全工作机制

为解决项目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榆中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季总结”工作机制,建立有效反馈制度,针对房屋征收拆迁中遇到的突发事件,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办法,确保问题不积累,事情不积压。

同时,利用县电视台、榆中政务网、榆中宣传、“榆中发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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