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2/4/28 来源:不详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年度—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年度—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1.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
2.江西省赣南医学院教育基金会
3.江西爱康慈善基金会
4.吉安市红十字基金会
5.江西省美好家园公益慈善中心
6.江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7.江西省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
8.鹰潭市慈善总会
9.鹰潭广厦安居创业慈善基金会
10.鹰潭市余江区慈善会
11.赣州市慈善总会
12.崇义县慈善会
13.宜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4.铅山县慈善会
15.鄱阳县慈善会
16.上饶市广信区慈善会
17.新干县睿益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18.金溪县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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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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