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7
2023/7/18 来源:不详HR求职招聘QQ群 http://b.niaojidi.com/news/85746.html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第17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17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共3件,情况属实2件,不属实1件。目前2件已办结完成,1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1.城关区碧桂园杉杉奥特莱斯通往碧桂园三环岛碧桂园国际学校西面沟内私人设置大型垃圾场,倾倒建筑垃圾和沙土,也有稀碎的生活垃圾;2.城关区北环路石沟大桥下面家具厂前面排洪沟内,垃圾成山。”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青白石街道现场核查,该区域属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土方平衡回填区,并非私人设置大型垃圾场。针对倾倒建筑垃圾和沙土问题,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已责令兰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处置措施,要求其立即组织挖机、装载机、渣土车及洒水车辆对该地垃圾进行铲除、拉运、清理。4月26日至28日,共清理建筑垃圾46车,合计方,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针对稀碎的生活垃圾问题,青白石街道立即督促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整治,目前已清理完毕。同时,要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临路的两侧用围挡全程围闭,不留缺口,切断所有入沟通道,确保不再有新的垃圾产生,并进一步加强碧桂园物业及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要规范处理,严禁随意乱倒垃圾。
城关区北环路石沟大桥区域属于青白石街石沟村管辖,由于清运生活垃圾的周期长,存在生活垃圾堆积排洪沟内现象。针对此问题,青白石街道已督促石沟村组织工作人员对堆积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目前已清运完毕。同时,进一步要求石沟村加强长效保洁机制,每日安排专人对全区域进行全面巡查,确保不再有新的垃圾产生。同时加强对辖区河洪道的巡查工作,组织人员对辖区河洪道内私搭乱建、环境卫生等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摸,发现问题立即处置,确保洪道行洪安全。
今后,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会同青白石街道继续对该区域开展联合执法,一是督促碧桂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立长效巡查保洁机制,加强环境卫生监管力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全区域进行全面巡查,切实巩固整治成果;二是加大对青白石区域渣土车辆的监管力度,做好渣土卡口点值班安排,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加大北环路石沟村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发现的偷倒垃圾行为第一时间进行严厉查处,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居民有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兰州鑫和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武胜驿镇,该公司对外排放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粉尘污染和噪声污染,存在夜间生产情况,在场厂区内未进行相应的绿化,未建立弃渣未进行垃圾分类堆存,企业资质不全。”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兰州鑫和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中堡镇五里墩村,注册地为永登县武胜驿金咀村五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F,法定代表人胡**,经营范围为石英砂、煤炭、石英石等及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等业务。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永登县市场监管局、永登县自然资源局、永登县武胜驿镇人民政府4月28日现场核查,该公司注册地为永登县武胜驿金咀村五社,但未在营业执照注册地从事砂石生产经营活动,实际在中堡镇五里墩村二社从事车辆销售经营活动。通过查阅该公司账目信息,未发现有从事砂石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投诉反映的排放废水、造成粉尘污染和噪声污染等问题。
鉴于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永登县市场监管局现场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永市监责改字〔〕14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限期办理公司地址变更登记手续。永登县市场监管局、永登县武胜驿镇人民政府将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公司地址变更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举报人对58号信访件关于甘肃省万升欣源商贸有限公司和永登茂元工贸有限公司问题的督察答复不满意。该两企业虽然在几年前取得建设环境影响生产批复,实际上该两企业是未批先建,并不断改建扩建。请问是否按生产批复进行建设,已生产几年的两个企业是否取得许可证,企业是拿生产批复许可生产还是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生产,这几年该企业一直正常生产没人管。”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甘肃万升欣源商贸有限公司实际为兰州启阳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武胜驿镇武胜驿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71Y1TM3R,法定代表人常**,实际负责人为李*,主营石英砂加工。今年由于武胜驿镇气温偏低加上疫情原因停产,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核查,甘肃万升欣源商贸有限公司于年4月起开始建设,年10月建成两条年产10万吨石英砂破碎、筛洗加工生产线及一条石英石预处理生产线并投入生产。年12月30日检查期间,发现该公司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情况,原永登县环境保护局立案处罚,处以罚款5.万元。年3月29日取得原永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兰州启阳商贸有限公司石英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审〔〕号)。年2月27日该公司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MA71Y1TM3RX,有效期自年2月27日至年2月26日。经核查,该企业不存在改建、扩建情况。年4月18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核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开展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兰环永罚告字〔〕06号),并于年4月2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兰环永罚字〔〕06号),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3.2万元。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核查,永登县茂元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武胜驿镇小川口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56253N,法定代表人邓**,主营石英砂加工。今年由于武胜驿镇气温偏低加上疫情原因停产,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永登县茂元工贸有限公司于年5月20日取得原永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永登县茂元工贸有限公司石英石、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发〔〕号),年4月至9月份,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成一条年产10万吨石英石破碎、筛分生产线和一条年产5万吨石英砂破碎、筛洗生产线,并投入生产。年12月30日,该公司通过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年2月25日,该公司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556253NX,有效期自年2月25日至年2月24日。经核查,该企业不存在改建、扩建情况。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在未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前不得投入生产。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第18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18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共5件,情况属实4件,不属实1件。目前3件已办结完成,2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举报人对编号回复不满意,污水直接排入黄河里,没有到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只是阳光城的处理站,不对外处理污水。1.临近主干道有一污水口常年有人晚上用推车将小便装桶运输倒入此处,致使临近马路周围臭味难闻四处飘散。现已张贴告示禁止倒污水,问题并没有解决。建议此处长期蹲守检查必要时警务配合。2.什川镇北庄村西城社村口,有一块长期没人管理的地方,紧邻马路南面,为了遮住旁边的脏乱差,前几年在此处堵了一扇遮羞墙,掩耳盗铃。此处现有一未建成公厕,周围脏乱差,长期大小便和烧垃圾,脏乱不堪。此处是中心地带,严重影响梨园景区经济发展。建议把这块地整顿修建成健身小广场,改善周围居住环境。”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什川镇北庄村蓄水池未设置黄河直排口,针对第十三批号件反映问题,对蓄水池内的水已抽运至什川镇污水处理站处置,不存在直接排入黄河里的情况。什川镇污水处理站位于什川镇上车村桃园队,于年3月建成运行,主要处理什川镇上车村和长坡村村民的生活污水,与阳光城污水处理站不属同一污水处理站。
群众反映的“临近主干道有一污水口”属什川镇北庄村蓄水池雨水和灌溉泄水的进水口。经了解,确有个别村民晚上私自将尿液拉运倾倒至该蓄水池的情况。目前,已设置了醒目的“禁止倾倒污水”标志牌,并对蓄水池水进行清理,不存在“周围臭味难闻四处飘散”的问题。今后,将积极动员村社干部对全村农户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的巡查、监督和管理,对类似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从源头上防治此类问题反复发生。
什川镇北庄村西城社村口马路南侧为村集体用地,占地约平方米。年什川镇北庄村实施美丽乡村项目,在该处建设了围挡墙。目前,按照什川镇村庄道路提升配套项目,在该处配套修建一处公厕,但因疫情影响目前处于停工状态,不存在长期没人管理的情况。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厕周围存在个别村民大小便、焚烧烧垃圾痕迹和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情况,已现场组织人员对此处垃圾进行了清理清运,并对场地进行平整处理。今后,皋兰县将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教育引导附近村民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同时安排执法人员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有效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九州天昱凤凰城旁边丰泉垃圾处理厂和九州主食厨房、污泥处理厂,长期臭味扰民,举报人称该问题反反复复未解决。”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兰州市水务局、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兰州市城管委核查,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按照市城管委精细化管理要求,制定厂区异味管控方案,并严格执行。一是每天对厂区喷洒除臭剂。二是污水处理站除臭设备运行正常定期添加药品。三是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厂界臭气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四是为避免出厂车辆造成污染,安装洗车平台,及时清洗出厂车辆,杜绝出厂车辆产生臭味的问题。五是对现有垃圾栈桥廊道进行全封闭,形成负压环境,有效防止恶臭气体外泄。六是在电梯井上部加装轴流风机进行通风,电梯间对面门进行密封处理,22米东侧垃圾池入口门进行密封及加装门帘,22米西侧进入垃圾池入口门进行上锁管理,防止无关人员出现不及时关门现象,并在通道内门加装门帘。七是在卸料大厅入口和垃圾卸料门前加装两道软幕帘,并在卸料大厅入口安装风幕进行隔离异味。垃圾池内进行负压运行,防止异味散出。八是对垃圾焚烧炉垃圾斗渗滤液管道及时清理。九是督导各区县环卫部门对垃圾运输车辆严查严管,强化车辆密闭运输管理,督促主城区环卫和物业部门更换报废垃圾清运车,及时检查维修、加固、更换车辆密闭胶条,及时对车辆车体进行清洗,坚决杜绝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遗撒、滴漏现象。十是要求严格执行高峰限行规定,作业车辆避开早、中、晚交通高峰上路作业,督促主城区环卫部门尽量减少夜间倾倒频次,由主城区城管部门督促各区物业单位减少夜间倾倒频次。十一是指导九州大道检查站点加强对过往环卫车辆车容车貌的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检查发现问题。目前,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台焚烧炉,两台发电机组,一套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正常。
针对污泥处置环节和污泥拉运环节产生臭味的问题,年4月26日凌晨00:30-3:00,市水务局会同市污管中心对污泥、库区渗滤液拉运及污泥厂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臭味的环节再次要求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加强监管,要求兰州市建投公司进一步采取措施,持续加强整改。一是加大污泥板框车间处置量,通过调整工艺,增加污泥处置厂板框车间处置污泥的处置量,减少臭味。二是加强喷洒植物除臭剂,加大污泥处置厂区喷雾设备的喷洒频次,每日不定时在厂区、库区范围进行喷洒。三是启动污泥处置车间喷雾除臭装置,在污泥拌合车间和污泥板框车间加装自动除臭喷雾设施,根据生产情况随时进行调整,有效抑制异味扩散。四是减少污泥的产生量,要求各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调整工艺,尽量减少污泥产生量。五是强化污泥运输管理,对污泥运输单位加强管理,要求运输单位再次对所有运输车辆密闭性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污泥密闭拉运,防止污泥运输过程中散发臭味,污泥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必须进行冲洗,防止车身沾染污泥产生臭味。六是及时处置污泥遗撒,每天安排专人巡查,及时清理污泥处置场和周边道路,防止污泥遗撒产生臭味。七是对污泥厂渗滤液拉运环节做到密闭运输,在污水外运车辆顶部安装橡胶垫,污水外运车辆装水完成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清洗,确保车身干净。八是兰州市建投公司于年4月25日委托具有环保认证的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对兰州污泥处置中心周边臭气进行检测,经检测,硫化氢、氨、臭气三项废气指标均达标。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现场核查,兰州九州主食厨房食品加工园区已于年8月16日完成了九州主食厨房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改造工程,并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经专家组评审,运行正常,除臭感官效果显著。年4月,该单位对污水站进行了进一步改造,增加了高效澄清器,对二沉池、好氧池、污泥间进行了改造,并要求第三方污泥处理公司对污泥进行封闭式运营及处理。自年7月起,该园区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都对污水站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目前,共检测19次,均达标排放。年4月17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进行检查时要求该园区确保污水站除臭设备正常运转,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立即对九州主食厨房工业园区污水站的废气进行采样监测。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九州主食厨房工业园区污水站的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九州主食厨房工业园区污水站的有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0(无量纲)(标准限值),氨排放量小于3.-3kg/h(标准限值4.9kg/h),硫化氢排放量为4.-4kg/h(标准限值0.33kg/h),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小于10(无量纲)(标准限值20),氨为0.02mg/m3(标准限值0.06mg/m3),硫化氢最大值为0.mg/m3(标准限值0.06mg/m3),结合监测结果及检查情况,兰州九州主食厨房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将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督促企业将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工作。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为减少污泥处置环节和运输环节对城关区九州周边空气中臭味的叠加影响,兰州市水务局再次要求各相关单位落实民生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对污泥、渗滤液拉运和污泥处置两个环节的监管,督促兰州市建投公司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污泥处置厂的规范化运营管理,严格按照污泥处置厂设计工艺规范处置污泥,要求对渗滤液拉运环节严格做到密闭整洁运输;督促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加强拉运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泥运输车辆密闭拉运,杜绝污泥拉运过程中出现车身沾染污泥和遗撒产生臭味,最大限度减轻污泥拉运和处置环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积极研究开展生活垃圾协同掺烧、热电厂煤炭耦合掺烧等污泥处置的各种新方法、新工艺,实现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兰州市城管委将建立长效机制,督导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彻底消除厂区异味,并长期坚持,同时加强对生活垃圾转运过程的监管,开展日常复查核查,确保办理结果不反弹。
受理编号:“万众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杨家湾村大河湾处建厂盖房,安装大型碎石设备,近五辆挖沙船只在区政府资余万元建设的防洪河堤附近及杨家湾村农灌泵站附近以疏通河道为由进行采砂等经营活动,由于基部砂石缺失,造成部分河堤坍塌,泵站取水区域变形,严重影响杨家湾村河堤防洪安全及农业灌溉,河堤及泵站安全隐患,给杨家湾村、青山村村委会及村民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经兰州市水运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督查,要求其停止作业,但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在停止作业二十天后再次开始违法采砂侵毁河坝等经营活动,致使无法保证农灌正常运转,严重影响了我街杨家湾村、青山村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现恳请区政府予以协调级相关职能部门对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兰州市水务局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杨家湾段堤防位于黄河左岸城关区青白石街道杨家湾村段,西起石台沟跨沟桥,东至杨家湾黄河特大桥东m处,长度m。该段堤防于年4月开工建设,年11月30日完工。设计防洪标准为百年一遇,对应流量m3/s。根据反映内容,兰州市水务局技术人员分别于年4月29日、5月4日现场核实,堤防完好无损,两侧均为农田,堤防运行正常。堤防全段河道范围内未见采砂船舶,河道滩地未见挖掘机械。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举报人再次反映七里河区惠苑小区9号楼底商铺非法开设,造成了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对编号号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希望能够彻底解决该问题。举报人是违法餐饮的最大受害者,楼下牛肉面凌晨4时营业,下午3时关门,烤肉店下午4时营业,凌晨4时结束,每天23小时一家在噪音、油烟的包围中。因卧室下是厨房,窗户下有水桶粗的烟筒,营业时鼓风机、排风机呼呼直响,高频噪音震耳欲聋,楼板下固定的设备造成楼板震动,震动及机器嘎嘎作响产生的低频噪音直接穿透墙体,造成人体挨到枕头、床铺、沙发及任何固定物体均导致耳膜嗡嗡直响,导致全家人无法正常休息。”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七里河区惠苑小区9号楼为甘肃世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开发建设的8层商住楼,一楼为商铺,二楼以上为住宅。现一楼商铺共有西部领头羊烤肉餐厅、七里河区存举炸酱面店、七里河区穆兰宫牛肉面店、七里河区穆兰宫尕羊烤肉餐厅、七里河区叁友记小吃店、闵国华手抓羊肉店等6家餐饮业。6家餐饮业均办理了经营性相关证照,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设立专用排烟道至该楼楼顶。经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油烟净化设施及专用烟道完好。年4月19日,七里河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小区9号楼下6家餐饮店后厨设备运行期间所产生的噪声进行现场监测。《噪声监测报告》显示,领头羊烤肉餐厅声源噪声:78.6dB(A);尕羊烤肉声源噪声:80.1dB(A);存举炸酱面声源噪声:79.9dB(A);金城哈三烤涮餐厅声源噪声:82.9dB(A);闵国华手抓餐厅声源噪声:78.2dB(A);参友记麻辣烫声源噪声:70.7dB(A)。分别在餐饮店铺二楼设置3个敏感点进行监测:分别为:52.6dB(A)、49.6dB(A)、47.5dB(A)。依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排放限值,该小区9号楼一楼商铺后厨昼间噪声低于二类区域60dB(A)排放标准。工作人员要求6家经营户在每晚22时以后减少产生声源及震动设备的使用,文明经营避免人为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今后,七里河区政府将对该区域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劝导经营户文明经营,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永登县连城镇浪排村内废弃的碳化硅厂里面建设一个洗砂厂,不但没有任何手续,而且长期洗砂,洗砂后的污水道通过沙沟直接排入大通河,严重污染河水,破坏生态环境,存在非法偷采矿车资源的行为。”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问题反映对象为“何宝仓石英砂厂”,负责人为何**,年12月31日在兰州市红古区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甘肃众欣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该公司未在永登县进行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并设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年11月1日该公司与甘肃中联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建设有一条石英砂洗砂设备、四级沉淀池及蓄水池一座。年4月30日现场调查时该洗砂厂处于停产状态。核查发现该洗砂厂属“散乱污”企业。
现场调查发现,该厂区内堆放有约1万方矿石废料。经调取兰州楚丰矿业有限公司(永登县合法矿山企业)硅石出库单核查,甘肃众欣源商贸有限公司的原料来源合法,不存在非法偷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该洗砂厂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存在洗砂污水排入大通河的问题。同时,永登县水务局核查发现该洗砂厂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存在非法取水行为,永登县水务局现场下达了《责令违法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永水停﹝﹞12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关于现场核查发现的该公司手续不全问题,永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场下达《永登县“散乱污”企业检查表》,责令其限期7日拆除所有洗砂设备,并对堆放砂石料进行覆盖封存,停产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待办理完毕经有关行业部门验收批复后方可进行生产。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永登县人民政府将督促该企业按期拆除洗砂设备,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第19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19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共1件,情况属实,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永登县武胜驿乡金嘴村,有生产石英砂的工厂,工厂生产时污水乱排放,生产时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问题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永登县武胜驿乡金嘴村现有水洗石英砂生产企业2家,分别为永登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永登天润源工贸有限公司。
永登鑫源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武胜驿镇金嘴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53208A,法定代表人胡**。该公司于2年7月26日取得原永登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已建成2条年产1.5万吨石英砂破碎、筛洗加工生产线,并配套建设有封闭式生产车间及循环沉淀池。
永登天润源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永登县武胜驿镇金嘴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73NQKG7N,法定代表人李**。该公司于年8月4日取得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环评批复(兰永环审〔〕号),建成1条破碎筛分水洗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及循环沉淀池。另有1条破碎、筛分生产线尚未建成。
现场检查永登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未发现有废水乱排放迹象。现场部分原料覆盖不全,有扬尘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兰环永责改字〔〕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物料进行全覆盖,防止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现场检查永登天润源工贸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未发现有废水乱排放迹象。现场部分原料和产品未完全覆盖,有扬尘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兰环永责改字〔〕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物料进行全覆盖,防止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将按照处罚程序落实两家企业的行政处罚,督促两家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生态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第20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20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共3件,情况属实3件。目前1件已办结完成,2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永登县武胜驿乡镇兑角村和向阳村三家砂厂(名称不详)环保手续不全,土地手续不齐全,将废弃的砂石倾倒在沟内,装卸石头、机器噪音扰民,扬尘严重。”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永登县武胜驿镇兑角村有石英砂厂2家,分别为永登县晏海工贸有限公司和永登县永丰工贸有限公司。永登县武胜驿镇向阳村有石英砂厂1家,为永登县金源石英砂厂。
永登县晏海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T9D71,法定代表人杨**,主营石英砂加工销售。7年7月1日永登县晏海工贸有限公司(原永登县金嘴宏达石英砂厂)与武胜驿镇兑角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协议将此块土地用于筹建石英砂厂。年,永登县金嘴宏达石英砂厂变更为永登县晏海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于年2月27日取得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永环审〔〕号),建设项目内容为一条年产3.5万吨破碎筛分水洗石英砂生产线,主要生产设施为鄂式破碎机、给料振动筛、滚筒筛等。年12月11日,该公司通过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并于年2月26日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T9D71Y),有效期至年2月25日。
永登县永丰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762G,法定代表人周**,主营石英砂加工销售。4年6月22日永登县永丰工贸有限公司与武胜驿镇兑角四社杨*、杨**等六人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书》,协议将此块土地用于筹建石英砂厂。该公司于年7月13日取得环评批复(永环发〔〕号),建设项目内容为年产一条4万吨石英砂生产线,主要生产设施为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给料振动筛、滚筒筛等。年12月20日,该公司通过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并于年2月25日进行排污登记(登记编号:5762GX),有效期至年2月24日。
永登县金源石英砂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6903A,法定代表人汪**,主营石英砂加工销售,2年6月7日,永登县金源金源石英砂厂取得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该公司于年10月30日取得石英砂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兰环永审〔〕号),建设内容为年产一条1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主要生产设施为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给料振动筛等。该公司已于年3月6日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6903AW),有效期至年3月5日。该企业自年9月以来停产至今。
(二)查处情况
年5月1日,现场核查3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经永登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打点并核对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数据库和套合现状图,三家石英砂厂用地均为建设用地。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走访核查,3家企业周边沟道均未发现倾倒废弃砂石现象。经调阅资料,永登县晏海工贸有限公司和永登县永丰工贸有限公司2家企业均与第三方签订了底泥销售合同,产生的底泥通过外售处理,未发现沉淀池底泥堆存于沟道的情况。现场核查发现永登县永丰工贸有限公司约有多吨产品覆盖不全,有扬尘现象,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兰环永责改字[]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同时要求该公司对堆存的物料进行全覆盖,防止扬尘污染周边环境。永登县晏海工贸有限公司、永登县金源石英砂厂现场物料覆盖到位,未发现扬尘现象。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将按照处罚程序落实该公司的行政处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受理编号:“1、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兰州市西固区二级水源保护地芦草山林场违法毁林占地修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至今未执行(兰自然资西执罚字()01号)处罚决定,原林地生态未恢复。2、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年7月7日在芦草山该公司回填种植土场地内倾倒建筑垃圾,至今未按(兰西)城管(环卫)责改字()第号通知书整改,存在泥石流灾害隐患。”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西固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兰州市城市集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划定区域范围内(距离黄河余米),年6月5日,自然资源部门针对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占用柳泉镇牟家台范围内林地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兰自然资西执罚字()01号)(“一、责令限期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对非法占用的林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共计00元。”);同年8月3日,向该公司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8月18日,依法向西固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6日,西固区人民法院做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书《行政裁定书》(()甘0行审48号)。年5月2日,经现场调查核实,兰州兴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履行兰自然资西执罚字()01号处罚决定,原地类未恢复。工作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立即履行处罚决定,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已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年7月7日西固区城管部门巡查时发现兰州兴达林业有限公司在种植土回填中有倾倒建筑垃圾现象。按照《兰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下达(兰西)城管(环卫)责改字()第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对已倾倒的拆除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对偷倒建筑垃圾车辆所属公司甘肃乾源鑫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做出(兰西)城管(环卫)罚决字[]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其行政处罚元。目前,兰州兴达林业公司已对倾倒垃圾进行处理,对该区域进行了土地平整及苗木栽植。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西固区政府将督促兰州兴达林业有限公司按照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西固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兰自然资西执罚字()01号)的处罚决定履行决定内容。
受理编号:“永登县河桥镇马庄村山内(大通河右岸原祁连山窑街水泥厂背后),长期乱采乱挖矿山资源,肆意开挖,越界超采,尘土飞扬,山体严重损毁,生态破坏非常严重。”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核查,兰州红古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二北沟石灰石矿位于永登县河桥镇马庄村(主卜村马庄社)山内(大通河右岸原祁连山窑街水泥厂背后)。采矿许可证号为C610117198778,采矿证有效期自2年8月29日至年5月29日,发证机关为原兰州市国土资源局,矿区面积0.平方公里,开采矿种石灰石矿。该矿山采矿许可证自年5月底到期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由于资源枯竭,原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年3月废止了该采矿权。年兰州红古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务院国资委列为“僵尸企业”后于年12月被注销,全部资产由其全资子公司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反向吸收合并,现由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承担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年9月,为全面落实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只顾矿产资源、不顾矿山生态修复,矿山一关了之,拒不履行生态修复治理主体责任”的整改要求,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于年12月至年5月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甘肃总队编制完成了《二并沟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年6月,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该方案进行评审,年6月24日专家组审核通过。年8月20日,委托建材天水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进场施工开始恢复治理。截至目前,民和公司二北沟矿恢复治理工程已完成整体进度的49.9%。
年5月1日,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在治理工程中扬尘防控主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有时洒水跟进不及时会产生扬尘污染。下一步,永登县自然资源局、永登县河桥镇政府将持续跟踪督促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二北沟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推进恢复治理工作,并加强治理工程中的扬尘防控。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原标题:《?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7、18、19、20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