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25日

2022/5/31 来源:不详

8月24日,记者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榆中县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正式开始。年8月25日至年9月15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向相关单位提交申请。

申请对象为三类人群:榆中县全县范围内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榆中县城关镇范围内的外来务工人员。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提出申请。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家庭(所有成员)为榆中县城镇户籍;申请人及申请家庭在兰州市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元/月(含元);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

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新就业大学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榆中县城镇户籍;申请人为大学及以上学历;申请人为榆中县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单位职工,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新就业职工,且所在单位连续在榆中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养老保险;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榆中县及高新区定远镇、连搭镇范围内无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榆中县城关镇的居住证;申请人已在榆中县城关镇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县人社局备案),且所在单位连续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元/月(含元);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范围内无住房。

记者还了解到申请人保障资格确定后,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商品房及存量房合同备案(网签)进行限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能再进行房产交易。退回公租房后,才能解除网签限制。(实习生刘雅菲)

详细文件请查看附件:

附件:榆中县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工作方案0818.pdf

责编:季桂珍

审核:李兰永高飞

榆中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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