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动态永登县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

2023/7/23 来源:不详

                            

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要求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涉老年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建立完善涉老年人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为便利老年人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保障。

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已经达到确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是否支持其关于误工费的赔偿请求呢?

年2月25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司法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联合发布甘高法发[]3号文,其中关于误工费有这样一条说明,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未成年或者已经达到确定退休年龄的,不计算误工费,但其举证证明确实有劳动收入的例外。同时最高法年4月8日发布的老年人权益保护第二批典型案例中包括一起车祸事故中超退休年龄的受害人请求法院赔偿误工费的典型案例,基本案情是年已超过退休年龄的李某某乘坐魏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时与高某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魏某某及乘车人李某某受伤,李某某住院治疗31天。李某某要求高某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其误工费。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李某某的误工费,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李某某事故发生前在水泥厂工作,月收入元,虽然李某某已逾60周岁,但仍具有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能力,且其能证明事故发生前的收入状态,故李某某因本次事故导致误工减少的收入应依法获得赔偿。

结合最高法发布的上述典型案例及年2月25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司法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联合发布甘高法发[]3号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已经达到确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但仍具有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能力,且其能证明事故发生前的收入状态,应支持其关于误工费的赔偿请求。

[]3号文及最高法典型案例发布后,永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对已逾60岁的受害人要求肇事者赔偿其误工费的案件中,若受害人提供了其具有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能力的证据,本庭依法支持受害人要求赔偿其误工费的请求,最大限度的维护老年人的权益。

今后,永登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老年人案件中,将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

原标题:《永登县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关于老年人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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